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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夜晚,范某、马某把捉龙虾的18只网兜放入他人的鱼塘内,准备偷取鱼塘里养殖的小龙虾。 
这口鱼塘是德清县某村施某、辅某合伙经营的,他们发现了这些网兜,准备来个人赃俱获。于是不动鱼塘里的笼子,而是叫来了另一个人,三人埋伏在附近的桑地里。次日凌晨1点,范某、马某来到鱼塘边收笼子时,施某、辅某随即冲出桑地将范某抱住。急于逃跑的范某开始对施某、辅某乱打乱咬,致使两人的手指被咬成了轻微伤。后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将其制服。事后经称重,已经收上的笼子内共有12.5公斤龙虾。因为范某在被发现后反抗,以暴力抗拒抓捕,盗窃变成了抢劫。近日,经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范某被法院以抢劫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马某另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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