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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龙虾摊卫生状况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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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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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小王(化名)陪着女朋友去马台街逛夜市,两人被路边大排档的龙虾摊所吸引。小王让老板当面为他们煎制了一份,两人围坐在路边的桌子上大快朵颐。谁料这顿小龙虾却导致两人齐齐拉肚,医药费花了二百多元。想讨说法,但由于吃饭时没有索要发票,老板根本不认账。小王说:“希望你们能去看一下,那里的卫生状况真的很糟糕。”&nbsp
路边龙虾摊随处可见&nbsp
7月9日傍晚,记者来到了位于湖南路的马台街。穿过熙攘的人群和车辆,记者好不容易才挤到了一家饭店门前,只见这里站了一大堆人,围着老板设在门前的摊位不住地看,原来大家都在等现烧现卖的龙虾,红艳艳的,十分诱人。&nbsp
看到这么多人在围观,老板喜笑颜开,热情地向大家推荐:“这都是很好的龙虾,18元一斤。怎么样,来一份吧?”记者仔细看了一下,这是一家店名叫做“重庆古桥”的摊位,是位于马台街口售露天龙虾的第一个摊位,生意看起来还相当地可以。不少食客图凉快,就坐在马路边的临时摆放的桌子前吃,龙虾壳、餐巾纸、烧烤的竹签扔得一地都是。&nbsp
紧挨着“重庆古桥”的,是一家名为“重庆巴姐”的店家,这家店前的摊位上也摆放着两大盆龙虾,价格与前一家一样。一旁的老板娘正在露天阳伞下挥动着炊具为客人煎制龙虾,随着勺子的挥动,锅里翻滚的龙虾发出“吱吱”的声音,一些路边的食客忍不住直催:“老板,快一点。”&nbsp
往马台街的深处走,一路看见都有卖龙虾的小饭店。在一家名为“川老味肚四宝”的门前,记者看到这家店的招牌上写着“天府一绝,金陵独家”,而下面则是“龙虾、龙虾、龙虾……”特别醒目。记者上前问:“龙虾怎么卖的?”老板指着三个盆说:“大盆,中盆,小盆。你要哪个?小盆20,中盆40,大盆60。”记者问:“这卫生不卫生啊?我朋友在这吃龙虾都吃拉肚了。”老板一听,急了:“怎么可能不卫生,都是洗得干干净净下的锅。我这生意可好了,你看看,要是吃拉肚谁还敢来?”顺着老板手指的方向,记者看见店里及路边的客人都坐得满满的。&nbsp
这些小饭店都在马路边,卖龙虾的就支个大锅现热现卖,锅上没有丝毫遮挡,丝毫不顾及汽车掀起的灰尘,卫生状况实在令人担忧。&nbsp
除了小饭店门前的大排档,更有人将龙虾卖到了马路边。记者在瑞金路金润发超市门前看到,一家排档提供龙虾外卖,10元一斤,龙虾都装在大锅里,锅上象征性地罩了一层窗纱,附近正在开挖龙蟠中路隧道,灰尘漫天飞舞,但这丝毫不影响龙虾的买卖。&nbsp
在不少菜场以及繁华路段的十字路口,记者也发现这类外卖龙虾的身影。可以说,南京的街头巷尾,出售龙虾的摊位随处可见。这些露天摊位制作的龙虾卫生吗?吃了它们会不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nbsp
卫生监督部门:露天龙虾摊点卫生大多不合格&nbsp
根据卫生监督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龙虾从市场上买来到上桌有着一套严格的操作规程,比如要把死龙虾剔除,龙虾在制作时烧制要达到40分钟以上,不许露天当场制作……但这些露天大排档,都直接把龙虾的制作及销售放到了场外,对于像马台街这样的人流和车辆来往都十分频繁和拥挤的地方,车辆排放的尾气和街上的灰尘等污染物很容易混入其中,实在难以保障其卫生状况。&nbsp
《江苏省食品卫生条例》第七条规定:凉菜间应当配有与加工量相适应的专用冷藏、洗涤、消毒设施和符合要求的更衣场所;必须配备降温设施,室内温度不得高于25摄氏度等。而南京市马台街的这些露天摊位和市内其他地方的很多大排档,一般都附属于饭店或酒店,他们利用饭店酒店门前的场地支起炉灶加工龙虾或从事烧烤,尤其是在如此的盛夏酷热环境下,明显达不到必要的卫生要求,给食品卫生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南京市卫生监督部门表示,将对所有违规经营的露天大排档给予相应的处罚。无证经营的大排档将予以取缔。&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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