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推荐

美国对华淡水小龙虾尾肉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

776人阅读  0人回复   查看全部 | 阅读模式 | 复制链接   

1

主题

1

帖子

3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3
发表于 2009-6-16 00:00:00
分享到:
&nbsp&nbsp&nbsp&nbsp2009年6月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进口自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Freshwater&nbspCrawfish&nbspTail&nbspMeat)作出第10次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裁定西平奥派食品有限公司(Xiping&nbspOpeck&nbspFood&nbspCo.,&nbspLtd)的倾销幅度为0.00%,并取消上海Now&nbspAgain&nbsp国际贸易有限公司(Shanghai&nbspNow&nbspAgain&nbspInternational&nbspTrading&nbspCo.,&nbspLtd.)和盐城海浩农业发展有限公司(Yancheng&nbspHi-King&nbspAgriculture&nbspDeveloping&nbspCo.,&nbspLtd.)此次行政复审。
&nbsp&nbsp&nbsp&nbsp1996年10月1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淡水小龙虾尾肉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16054010.10和16054010.90。&nbsp1997年8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反倾销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91.50%~201.63%。2008年10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10次行政复审调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