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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执法人员:有的是挂羊头卖狗肉
记者 饶纯武 通讯员 刘学武
有的“潜江大虾”,竟然挂羊头卖狗肉。前日晚,武汉市新洲区工商执法人员收缴了11块涉嫌虚假宣传的招牌。
     
据了解,油焖大虾在武汉市深受市民的喜爱,许多餐饮店打起了“潜江大虾”的招牌,潜江大虾已经成为武汉人“撮虾”的上等品牌。然而,大虾是大虾,但是否就一定是潜江大虾呢?针对有些市民的质疑,前日晚6时许,新洲工商执法人员对邾城的夜市、酒店挂有“潜江大虾”灯箱或者招牌的餐饮店,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
     
在新洲城南夜市,工商人员检查到“萍逢佳夜市”摊前,一个落地式灯箱广告(高2.5米,宽1米),白底红字书写有“正宗潜江大虾”,在其操作间地下有两蛇皮袋活虾。工商人员在对货源索票索证时,店老板出示的记账簿上明确地写着“5月20日李集老刘送虾73斤”。经对夜市店张老板和李集的供虾人“老刘”询问,其虾的来源是新洲本地人捕捉和饲养的大虾,他包下了城区三家摊点的大虾供货。工商执法人当即责令业主如实标明大虾产地,不得违反《广告法》作虚假宣传。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新洲区是产虾大区,不仅有野生大虾,还有人工饲养的大虾,产量足够新洲区消费,甚至还销往中心城区,“潜江大虾”进入新洲的餐桌可能性极小,而满街到处悬挂的“潜江大虾”广告,明显误导了消费者。为此经常发生纠纷并引起消费者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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