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报记者 陈晓 报道 
南京市中院首次受理的“龙虾”官司终于有了一个了结。龙虾烹饪专利权人与侵权人达成了调解协议。 
星湖饭店的龙虾烹饪专利权案,江苏商报曾经在2006年12月21日做过详细报道。2003年,星湖饭店独创“麦场烤虾”和“清水龙虾”两种龙虾美食。不久,这两种龙虾烹饪法获得国家专利。 
星湖饭店很快发现,同城几家饭店竞相继推出“麦场烤虾”和“清水龙虾”,菜名没变,味道也差不多。而这几家饭店的龙虾主厨,都曾在星湖饭店做过厨师或做过学徒。为此,该饭店以专利侵权为由,将这几家饭店告到市中级法院,索赔10万至20万元不等。 
近日,商报记者从审理此案的市中院民三庭了解到,这起沸沸扬扬的龙虾烹饪侵权案,已被法院调解结案。因涉及部分商业秘密,和解协议不便详细公开。但在龙虾烹饪专利的使用上,双方已从对立走向合作。 
据业内分析,星湖饭店多半与这几家侵权饭店达成了协议,侵权饭店以一定的代价,获得了许可继续卖这种方式烹饪的龙虾。星湖饭店通过打官司来防止同行的抄袭,也是一种创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