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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为筹毒资偷酒店17只大龙虾 获利上万元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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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1 00:00:00
  ■记者 李国辉 通讯员 张伟涛 丘文丰 龚宣
  广州有句方言“唔熟唔食(不熟不吃)”,意思是专找熟悉的人和物下手。近日,广州海珠警方抓获的盗窃嫌疑人唐某(男,26岁,广东湛江人)正应了这句话,作为一名曾在多家海鲜酒家做挑拣海鲜杂工的“行家”,染上毒瘾的他为了筹集毒资,将贼手伸向了自己颇为熟悉的酒楼食肆海鲜池,偷的也是他经常打交道的“老友”——龙虾。
  案情
  一月内5间酒楼被盗17只龙虾
  今年4月12日,位于海珠区新港路的某酒楼正准备开门营业,酒楼员工正紧张地准备着当日的各种食材。这时,厨工突然跑到经理面前说:“海鲜池里不见了4只大龙虾。”经理赶到海鲜池,和几个厨工一起把海鲜池里里外外仔细检查了一番,确认4只大龙虾集体“失踪”了。4只龙虾进货价要1千多元,经理急得直跺脚:“谁动了我的龙虾?”
  警方接报后,经过侦查,发现作案者比较熟悉酒楼的运作,疑为酒楼食肆的从业人员。
  正当警方密锣紧鼓开展排查的时候,又有4间酒楼向警方先后报案称龙虾失窃。短短一个月时间,有17只龙虾被盗,价值上万元,警方判断:这回是遇上了“龙虾大盗”。
  动机
  染上毒瘾,贼手伸向“老友”
  海珠警方便衣侦查大队对盗窃龙虾系列案件进行了研判分析,从酒楼及周边的监控录像中,发现一名身高约175厘米、身材偏瘦的男子有重大嫌疑。民警前往嫌疑人的销赃市场走访调查,很快发现,曾从事与海鲜水产有关工作的广东湛江人唐某与监控录像中嫌疑人特征相符,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迅速对唐某展开追捕。
  6月10日,在深圳警方的协助下,躲藏在深圳某出租屋的“龙虾大盗”唐某被民警抓获归案。经审查,嫌疑人唐某供认其在广州市海珠、白云、天河等地酒楼频频盗窃龙虾的作案事实,目前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据了解,今年26岁的嫌疑人唐某于2003年来到广州打工,曾在广州多家大型酒楼内负责帮客人从海鲜池里挑捡海鲜,徒手抓龙虾对他来说是驾轻就熟。自从染上毒瘾后,随着吸毒花销不断增加,他便打起了每天都接触的海鲜的主意。他发现海鲜产品中龙虾的生命力最强、利润高且易于携带,便趁酒楼员工早上忙于茶市,或下午暂停营业小憩时段,混入酒楼进行盗窃。得手后,他立即乘坐出租车赶到水产市场,趁龙虾新鲜时低价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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