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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襄阳古城墙内新开虾店被叫停 城墙使用权曾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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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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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接市民举报后,襄阳市文物部门依法对一家在襄阳城墙内开门揽客的大虾店下达整改通知。文物部门表示,襄阳城墙内存在商家经营店铺的“外墙内室”现象大都是历史遗留问题,正在逐步加以解决,但绝对不允许任何新的商业店铺在城墙内再开张营业。
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襄阳城墙于去年成功进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也是本市不少市民休闲散步的好去处。
8日傍晚,市民李先生散步,行至城墙东城大长门瓮城外,闻到瓮城内飘出阵阵香味。循着香味,李先生走进城内发现,一家大虾店正在火热营业,12张饭桌前坐满了人。“城墙里开店会对古城墙造成破坏吧?”昨日,李先生致电本报。记者随后与李先生一道来到了现场。现场有3名大虾店的员工正在洗菜。一名员工告诉记者,大虾店于8日开业。
举报电话打出5分钟,市文物管理处、市文新局综合执法支队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了解情况后,市文物管理处业务科科长余劲松说,大虾店在城墙内开张揽客,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是违法行为。市文新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曹启洲立即找来大虾店店主莆某,并向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曹启洲说,莆某须在7天之内关门并还原开店装修对城墙风貌造成的改动。若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他们将于7天后前来强制执行并对其处以罚款。
市文物管理处主任邹劲说,在城墙内进行商业营业行为的“外墙内室”现象,不仅违反文物保护法,而且会严重影响襄阳城墙申遗的进展。
邹劲介绍,城墙南段、西段存在的“外墙内室”现象,是因十几年前,某些单位片面看中经济利益,将其使用权出租给了3家公司,目前文物部门正在尽全力从这3家公司回收城墙的使用权。“老账可以慢慢算,但新账绝对不能欠!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邹劲说,市文物部门严厉禁止在城墙内新开商业店铺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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