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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场也存在违法经营死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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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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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市民报料称,省城有饭店使用死虾作为食品加工原料,记者调查发现:
  香辣小龙虾、烤虾尾,这些都是百姓喜爱的小吃,但近日有市民反映,省城有一些饭店加工香辣小龙虾、烤虾尾使用的是死虾。对此,记者在省城建设北路附近的几个水产批发市场进行了调查。
  7月3日,在一家水产柜台前,摊主给记者介绍,“小龙虾大的一斤7元,小的一斤6元。”当记者表示要开饭店、想批发点死虾时,店主立即表示:“没问题,用死虾肯定划算,一斤4元。”摊主透露,太原做小龙虾的小饭店以及卖烤虾尾的摊点中,不少用的都是死龙虾。
  这个摊主告诉记者,一公斤龙虾大约40只,饭店做成香辣小龙虾后,每只虾以2元左右的价钱售出。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计算,如果不算饭店的人工等支出,收购一公斤死虾做成香辣小龙虾售出后,饭店的利润在7倍以上。用死虾、活虾做原材料,每公斤的利润差在6元左右。
  7月4日,记者再次来到这个水产市场,在一个柜台前,碰到一个在此批发死虾的烧烤摊主。这家柜台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剩下的10斤死虾都让他“包”了。
  得知记者要开香辣小龙虾饭店,烧烤摊主劝记者也用死虾。他表示,死虾买回去后,把虾尾掰下来做烤虾尾,“反正做出来以后,死的活的都一个样子。死虾又便宜,咱们做小本生意的,能省一点算一点。”他告诉记者,他的烧烤摊生意好的时候,一天能卖三五十斤的烤虾尾不成问题。
  太原市水利局专家告诉记者,甲鱼、螃蟹、小龙虾等甲壳类水产,死后体内会产生毒素,会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根本不能食用。而鲜活虾及速冻虾经高温烹调,才可以正常食用。目前省城大型饭店的经营情况较好,但一些烧烤摊点以及小饭店,因为经营地点隐蔽,监管起来很困难。
  专家表示,国家只对细菌、病害等有规定,没有对水产死活进行鉴别的标准,而且许多水产经过加工后,消费者很难辨认水产在加工前是死是活,所以在食用时,只能尽量要求能看到经营者的加工过程。
  本报记者&nbsp刘捷&nbsp龙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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