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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龙虾一条街“吆喝”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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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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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报连续报道了省城龙虾一条街一系列不文明现象,文章见报后不仅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了包河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在包河区文明办牵头协调下,包河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合肥市交警三大队、包公派出所及包公街道联合对宁国南路龙虾一条街进行了集中整治。
  本报报道引起高度重视
  据包河区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姚忠和介绍,看到本报关于龙虾一条街不文明现象的报道后,他们非常重视,并立即制定了整治方案,多次召开龙虾一条街各店负责人会议,对其进行文明创建宣传教育。6月21日下午,他们又召开了由市交警三大队、包河城管行政执法局、包公派出所及包公街道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决定共同展开联合整治活动,并且当天下午开过会后各部门就开始行动。据悉,这次整治将是长期的,值勤人员每天下午5:30开始至晚上10:30不间断巡查,如果客流量比较大,有关执法人员每天还将延长值勤时间。另外,在这次活动中,还将对宣城路夜市大排档、马鞍山路经典会等不文明现象进行整治。对这次活动,该区的领导也比较重视,并于昨日下午对整治路段进行了视察。
  单位各负其责
  在这次联合整治活动中,共有四个部门参与,各部门各负其责。其中,包公街道负责对经营户进行宣传教育,制定文明公约,落实门前“三包”和清扫保洁,保证非机动车辆停放有序;包河区城管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巡查执法,对不文明经营和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给予处罚;市交警三大队负责维护交通次序,宣传交通法规,对机动车辆乱停乱放及经营户上路拦车拉客现象及时制止并给予处罚;包公派出所负责联合整治期间执法环境,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经营户积极配合整治
  通过宣传教育,龙虾一条街的经营户都比较积极配合这次联合整治活动,基本上都能做到严格约束自己。各店面门前的自行车都停放得非常整齐,也没有出现店外经营现象。
  一家名叫阿胖的龙虾店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非常赞同这次整治活动,以前他们也知道占道经营、当街拉客等是一种不文明现象,可是各家都这样做,这样一来整个经营环境就出现了一种混乱现象。通过有关部门的宣传教育,他们都能够认识到整治的必要性,因为合肥的龙虾已远近闻名,成为合肥比较有特色的小吃,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规则,不仅会给合肥的文明创建抹黑,而且也会影响到龙虾美食的美誉度。他认为,大家都应当遵守经营规则,而不应当靠一些不文明行为来占领市场,要靠自己的服务质量、品牌来赢得市场,这才是长久之计。另外,通过整治,不仅给他们带来了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而且还给广大顾客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作者:郭琪 记者 李尚辉
  (来源:安徽市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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