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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小龙虾“唱”起黄色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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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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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小龙虾“唱”起黄色小调

卖小龙虾“唱”起黄色小调

扒开小龙虾外壳,被商家形容成“解开红肚兜,拉下红裤头”,位于台东邮电局附近的一处小龙虾销售点为了招徕顾客,在摊前广告里的小龙虾食用方法中使用了类似“黄色小调”的语言,如此广告宣传引起路人反感。社会学家和有关执法部门均表示,此类宣传行为不仅违反广告法,也是一种不合乎社会风气的行为,是一种不良的语言现象,应予以改正。
  不健康宣传街头醒目
  “解开红肚兜儿,拉下红裤头儿……”记者在台东邮电局附近的街头,听到路边的儿童在说着这样的顺口溜,顺着他们的指点,记者找到了附近靠近公交车站的一家小龙虾店,一个七八岁的女孩正在一字一句地念着并指着店外的大红广告牌问正在等车的妈妈。“上面写的是什么意思呀?”妈妈赶紧支开了话题,记者定睛一看,火红的宣传牌上面印有几行字“拉着你的手,轻轻吻一口;掀起红盖头,深深吸一口;解开红肚兜,拉下红裤头”仔细想想,原来是店家用这种方式描述了吃小龙虾的过程。店员不无得意地告诉记者,这种广告语效果就是好,帮助他们拉了不少客。可记者随机采访了十多名路过的市民,小伙子偷笑、大姑娘脸红,他们均对这种广告语表示反感,“这种语言真是不文明,教坏了孩子怎么办?”
  商家炒作要倡导文明
  记者就此采访了曾多年从事广告学教学的青岛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孟天运教授,他表示此类宣传行为明显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同时是一种不文明且不合乎社会风气的行为。孟天运分析,商家使用这种广告语运用了比喻、引申等修辞手法,使用了类似黄色小调的语言,从商家的心理角度分析,是为了吸引人们的“眼球”,从而在竞争中占据有利位置而采取了这样的方式,从社会大众的认知和理解来看,很容易产生不健康的联想,商家以此来吸引人的眼光,用低俗的话语引起消费者注意,希望用这种方式来增加商业机会,实属不可取。
  孟天运表示,倡导商家,用文明的广告用语,建立良好的社会文化风气,至少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他同时表示,汉语博大精深,表达方式非常丰富,可以找到很多优美而精彩的语言运用,肯定有更好的宣传方式,不用这些低俗的语言一样可以达到很好的效果。
  遇此类问题立即制止
  记者随后就此事咨询了工商部门,利津路工商所的一位董姓负责人表示,这种语言用作广告宣传显然是不健康,语言低俗,有不良的社会影响,在商家经营中是不允许出现的,倘若在商家殿堂中悬挂此类广告宣传,使用不健康的图片或标志都是广告法中明令禁止的。工商部门要在商家广告标语的使用上进行严格规范,这位负责人表示立即带执法人员去现场查看,将责令其立即拆卸,并向文明的方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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